枞阳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! 为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,检验全县防空警报设备的性能和效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,经研究,决定于2025年9月18日9:18至9:33在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枞阳 枞阳县 人民政府 防空警报 枞阳县人民政府 2025-09-11 12:09 5